【中等實習】返校研習辦理說明與研習日期
二、研習目標: (一)協助實習學生熟悉實習工作的內容 (二)提升實習學生在教學實習、導師實習與行政實習方面的能力 (三)加強教育實習方法與問題之溝通與討論 (四)加強實習學生實習經驗討論與心得分享 三、研習日期如下: 105/08/25(四) 105/09/23(五) 105/10/14(五) 105/11/11(五) 105/12/09(五) 106/01/10(二)、01/11(三)、01/12(四) (日期與時間若有更動將另行通知) 四、研習時數證明: 實習學生應於106年1月12日前繳交「20小時研習時數證明」,請實習生於每次返校研習前自行上「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點選活動名稱並報名,日後可在網站下載研習時數證明 五、實施對象:本師資培育中心中等教育實習課程學生 六、原則上採專題演講、教檢解析、分科座談、個案討論等方式進行。 七、請假規定依「本校教育實習課程實習學生請假規則」辦理 八、若有相關疑問請致電 中等教育實習組助理 李小姐 03-863-2633 ![]() 瀏覽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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