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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東華大學師資培育中心
「教育之道無他,唯愛與榜樣而已。」── 福祿貝爾(Friedrich Froebel,1782-1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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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師培-小特幼實習】極重要:105年度教師資格檢定考試簡章及注意事項

【小特幼實習】極重要:105年度教師資格檢定考試簡章及注意事項

親愛的同學:

    您好,我是國立東華大學國小教育實習組的承辦人吳約貝。

有關「105年度教師資格檢定考試簡章及注意事項」敬請參考本信內容,內容頗多,但攸關個人權益,敬請耐心閱讀,並依照說明填寫

壹、104年度教師資格檢定考試之重要資料請參考附件:

1. 104年度教師資格檢定考試重要日程表

2. 104年度教師資格檢定考試簡章

3. 104-1教育專業課程修業起訖(請務必依照附件填寫

4. 照片背面範例

貳、教師資格檢定考試重要提醒:

(一)重要日程:

編號

項目

日期

網路登錄報名資料(含上傳照片)及列印表件

1、網路登錄報名資料

105年1月4日(星期一)上午8時30分起至105年1月11日(星期一)下午3時止

2、列印表件:

105年1月5日(星期二)起至105年1月11日(星期一)止

繳費及郵寄報名表件

105年1月5日(星期二)起至 105年1月12日(星期二)止

應考人列印准考證

105年2月25日(星期四)上午10時起至105年3月6日(星期日)止

教師資格檢定考試日期

105年3月6日(星期日)

★上述每一個步驟皆要完成,若僅網路報名,卻未郵寄表件,視為「未報名」!

逾期「網路報名、列印資料、郵寄、繳費」等皆不予受理考試資格

(二)教檢公告及報名網址: https://tqa.ntue.edu.tw

(三)線上報名系統操作流程:請參考簡章第34頁(請務必詳閱)

參、教檢報考重要事項敬請參考以下資訊:

一、        報名期限:

(一)網路登錄資料、上傳照片及列印表件:

ü網路登錄資料、上傳照片:105年1月4日(星期一)上午8時30分起至105年1月11日(星期一)下午3時止

ü列印表件:105年1月5日(星期二)起至105年1月11日(星期一)止

1. 照片需上傳「一吋正面脫帽半身大頭照」(違者退件先上傳個人照片,照片格式審核通過後才能列印報名表件。

2. 務必請於期限內列印相關表件105年1月5日(星期二)起至105年1月11日(星期一)止若系統關閉後,而未列印表件,則視同未報名成功

3. 填報之「手機」、「E-mail」及「地址」為重要聯繫方式,事關教師證書領取事宜,請務必正確無誤。

(二)繳費及郵寄報名表件:

105年1月5日(星期二)起至 105年1月12日(星期二)止限時掛號以郵戳為憑。

二、        郵寄表件:

(一)  報名信封封面(P.43):黏貼於信封上。

(二)  報名表、報名費繳費單(P.41.45.46):需貼妥「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及「繳費單收據」或「交易明細表影本」,應考人簽名處務必簽名或蓋章

(三)  大學以上畢業證書影本(A4大小)。

(四)    教育專業課程學分表(正反面)」、「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影本:

1.           104-1實習學生(應屆實習:104.8.1-105.1.31):

免附教育專業課程學分表」、「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將統一由本校師資培育中心集體寄送予試務行政組檢覈。

2.          非應屆實習學生(104.7.31以前完成教育實習課程者):

需自行繳交教育專業課程學分表」、「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正反面影本一式2份

備註:

1.教育專業課程學分表」:即修讀完教育學程後,本校師資培育中心所核發之「教師教育專業課程學分證明書」,正反面,背面有歷年修讀教育學程之學分。

2.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實習完畢所核發之證明文件。

(五)  個人基本資料表:需全部「浮貼」「3張」「一吋正面脫帽半身大頭照」

1. 照片背面應寫「姓名」及「身分證字號」,請使用「油性筆」書寫,確保照片之整潔,若照片汙損或不符合規定,逕行退件

2.此照片會黏貼於教師證書上,請務必保持照片表面的潔淨,請一律使用口紅膠浮貼照片至個人基本資料表,勿用「雙面膠」及「膠帶」

3.請參考附件照片格式

(六)  報名表」及「個人基本資料表」:再次提醒,務必請於「應考人簽名或蓋章處」簽名或蓋章(未簽名不具考試資格

三、        線上報名「報考資訊」欄位(即報名表之「報考資格」欄位):

(一)   畢業學校代碼:

1、   大學部應屆畢業生(104/6畢業)皆「國立東華大學」(代碼:0020)。

2、   非應屆畢業生

(1)97/6以前畢業者:「國立花蓮教育大學」(代碼:0041)。

(2)98/6以後畢業者「國立東華大學」(代碼:0020)。

【註】系所名稱:以往該欄位有字數限制只能10碼,目前僅有「課程系」會遇到這個問題,故請繕打「課程設計與潛能開發系」(去掉「學」字)。

3、   研究生:以「你的大學或碩士」畢業學校為準,請自行查詢學校代碼(簡章P.54-61)。

(二)修習教育學程期間:

1. 104-1實習學生(應屆實習:104.8.1-105.1.31):

請逕行查詢附件「104-1教育專業課程修業起訖」。

2.非應屆實習學生(104.7.31以前完成教育實習課程者):

請以「教育專業課程學分表」(即學程證明書背面之學分表)為依據,找尋修讀起迄(最早及最晚的學期)。

例如:

1、   師資培育學系(課程系.體育系.特教系.幼教系):103/6畢業應屆生,若無延畢,大多會是大一至大四修讀學程(99上-102下),故期間為「99年9月1日至103年6月30日」。

2、   學程專班:修讀教育學程之年限必須2年以上

範例:

99上-101上:99年9月1日至102年1月31日

99上-101下:99年9月1日至102年6月30日

99下-101下:100年2月1日至102年6月30日

(三)核發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之師資培育之大學:

請依照「實習期間」填寫:

1、93學年度以前 (即94年7月31日以前) 實習者:

國立花蓮師範學院」(代碼:0128)。

2、94學年度-96學年度(即94年8月1日-97年7月31日) 實習者:

國立花蓮教育大學」(代碼:0041)。

3、97學年度以後(即97年8月1日-103年1月31日) 實習者:

國立東華大學」(代碼:0020)。

(四)應屆/非應屆:

1. 應屆實習:實習期間為104.8.1-105.1.31(104-1實習學生):

請勾選應屆實習

2.非應屆實習學生(104.7.31以前完成教育實習課程者):

請勾選非應屆實習,並選擇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核發年月

四、        其他未盡事項,敬請詳閱簡章。

敬祝  金榜題名

師資培育中心國小教育實習組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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