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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特幼實習】公告:教師證書領取通知
親愛的同學:
恭喜同學!您的教師證書已製發完畢,領取方式如下:
一、教師證書字號:
請參考附件,即可查詢您的教師證書字號喔!
二、領取方式(擇一):
(一)掛號郵寄:
將於今日掛號寄出,掛號號碼請查詢附件。
(二)親領:
即日起即可來師培中心國小教育實習組領取喔!
(三)代領
請下載「教師證書:委託代領切結書」後,親自簽名,再請受託人將切結書交給貝貝即可。
三、加另一類科:
範例一:考取國民小學類科教師證書,也修完幼教學程,並拿到幼兒園學分證明書者,可辦理加另一類科;反之亦然。
範例二:考取特殊教育學校(班)身心障礙類科教師證書,修完國民小學教育學程,可辦理加另一類科。
流程:
(一)請下載「教師加類科別登記申請表」,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 1.申請表乙份(一吋照片四張,一張貼於申請表上,照片背面請寫上姓名及身分證字號)。
□ 2.身分證正、反影本乙份(請影印於同一面A4紙上)。
□ 3.合格教師證書影本(A4大小)。
□ 4.大學畢業證書影本(A4大小)。
□ 5.學分(歷)證明書影本(A4大小)。
□ 6.歷年成績單正本:歷年成績單請至本校註冊組申請。
□ 7.A4大小回郵信封(35元)及保護用L夾:教師證書為A4卡紙,請用大於A4卡紙之「回郵信封(普掛郵資35元)」,並自附L夾,填妥收件人姓名、地址,供日後以掛號方式寄回。
★以上所附證件請依序排序後,逕寄師資培育中心國小學程組。
★本校審查時,如認有疑義或資料缺漏而得補正者,由承辦單位通知申請人補件,申請人應於通知送達之次日起三個工作日內,將補件資料(如有相關說明,得一併提出)送達通知單位(以郵戳為憑);屆期未補件或補件不完全者,逕予退件處理。
(二)上揭文件請於105/5/27以前郵寄至「國立東華大學師資培育中心國小學程組 梁沛晴小姐」(97401 花蓮縣壽豐鄉大學路2段1號)
★請注意:
1.越早寄出,本中心便能越早報部。
2.教師證為教育部所發,換證約需等1個月至2個月喔!
感謝同學們的耐心等待,往後師培中心會進行畢業生的流向調查,若同學們有任何好消息請一定要告訴師培喔!
祝福同學們金榜題名!鵬程萬里!
約貝敬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