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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104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資格檢定考試之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報考者,分別免收報名費及減免報名費一案。
一、依據教育部103年10月28日臺教師(二)字第1030133077號函辦理。
二、為持續照顧弱勢,104年度本檢定考試之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報考者,分別免收報名費及減免報名費新臺幣300元乙節,請依照104年度本檢定考試公告之簡章(預定103年12月12日公告於本檢定考試網站)需檢附相關證明文件,並填具報名所附之補助證明,經試務單位審核通過後,始具免收報名費或減免報名費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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