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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立淡江高級中學附設國民小學部101學年度教師甄選簡章
一、具備資格:(1)大學、研究所或相關系所畢業,取得國小合格教師資格者。
(2)公私立國小任教有導師經驗者為優。
(3)男性須已服完兵役。
(4)具英文語言能力專長,優先考慮(有檢定相關證明請附影本)。
(5)未具雙重國籍或多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
二、檢附資料請依序裝訂:
(1)報名表、聲明書
(2)自傳
(3)學(經)歷影本。
(4)合格教師證書影本。
(5)男性須附「服畢兵役證件影本(退伍令)或免服兵役義務之證明」
三、符合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十三條之規定,且無同條例第三十一條、三十三條及教師法第十四條各款情事之一者;倘報名時未發現,經聘用後仍應予解聘。
四、收件日期:自公告日起一律採通信報名。
五、甄選程序:
一、第一階段:依本校需求進行書面報名資料審查,通過審查者以電話通知到校進行第二階段複式。
二、第二階段:
(一)筆試:教育專業科目(含國語、數學)、英文。
(二)試教:10分鐘(本校不提供任何電腦設備)。
1. 高年級國語文或數學科擇一。
2.以南一版,自行設計教學活動並進行教學。
3.準備教案一式四份
(三)口試:評審團(含外籍教師口試)。
六、甄選名額:國小教師3名。(接到報名文件,本校隨時辦理初審、甄試作業,至確定錄取滿額即結束甄選作業)
七、錄取:以複試成績高低依序錄取,若測試成績同分者,以具英文、體育、自然專長優先。
八、放榜時間:公布錄取名單,除網路放榜公告外,另電話通知辦理接(應)聘手續。
九、應徵者請檢附上述資料郵寄至:
25164 新北市淡水區真理街26號 人事室收
聯絡電話:(02)2620-3850#310或311 (小學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