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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師培-小特幼實習】轉知:107學年度國民小學數學領域教學演示競賽活動簡章

107學年度國民小學數學領域教學演示競賽活動簡章

壹、目的

一、為強化職前教師對於數學學習領域之教學知能,確保能將教學理念轉化為實踐能力,藉此提升課堂教學品質,促進教師專業發展。期以競賽方式帶動師資培訓、教材研究及實務教學,俾使攸關國民基本教育之教學知能得向上提升。

二、透過辦理甄選及發表會活動,將優良教學活動設計,互相分享以提升數學教學專業成長。

貳、辦理單位

一、主辦單位: 台灣數學教育學會

 國立臺中教育大學數學學習領域教學中心

二、協辦單位: 國立臺中教育大學數學教育學系

 國立臺中教育大學師資培育暨就業輔導處

參、 活動說明

一、報名對象:師資培育大學及一般大學之國民小學師資生、學程生及當年度具有國小師資培育實習生資格者。

  • 初選(第一階段)需繳交教學影片15分鐘及教案書面資料(一節課40分鐘),教案書面資料不超過20頁,超過會酌以扣分。
  • 參賽者可利用實習期間之教學觀摩影片,作為初選(第一階段)之教案影片,教案內容需依照本簡章之格式。
  • 決選(第二階段)需進行現場教學演示15分鐘。
  • 擇優錄取、名次得從缺。
  • 每件作品至多4人合作參加。

二、初選(第一階段)收件日期:即日起至108年1月18日(五)(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三、初選(第一階段)收件地點:親送或郵寄至「40306臺中市西區民生路140號 國立臺中教育大學 數學教育學系 蔡怡洵專任助理收」(信封敬請註明「數學教案競賽活動稿件」)。聯絡人:蔡怡洵、聯絡電話:04-22183598、e-mail:yihsun@mail.ntcu.edu.tw

四、相關表單下載點:自即日起請上「國立臺中教育大學數學學習領域中心」(網站http://mathcenter.ntcu.edu.tw/)下載。

五、初選(第一階段)繳件內容(需含以下一至七項目):

(一)報名表:如附件1

(二)封面:如附件2

(三)形式審查表:如附件3

(四)教案書面資料:如附件4,請以長尾夾或迴紋針固定後一式三份放入信封。

(五)光碟片:繳交三份,每份須包含以下內容

  1. 報名表(附件1)word檔
  2. 教案書面資料word與pdf檔
  3. 教學影片15分鐘

 (註:影片格式以電腦可播放的格式(avi,wmv,mov等)之DVD光碟為準)

(六)授權暨承諾書:如附件5。簽名處請作者親自簽章,勿用電腦繕打

(七)注意事項:作品內容以自行開發與編製為主,均屬未正式發表或未與出版社合作研發之作品,不得運用非經授權之圖片、文字資料等(若引用他人資料時需註明出處並徵得授權),作品若涉及著作權問題,作者自行負責。

六、評選標準:分為初選、決選兩階段評選

初選(第一階段):書面初選,教學單元主題自選,教學內容設計為「該單元內之一節課為詳案」。

教案書面資料審查標準如下:

項目

權重

說明

教學目標明確性

25

明確掌握教學目標與能力指標

教學設計適切性

25

適切掌握核心概念與教學內容

教學策略有效性

25

有效運用教學策略且重視差異

教學評量多元性

25

明確規劃多元評量及評量目標

決選(第二階段):現場發表決選,於108年3月30日(六)辦理現場發表決選。

教學演示評比標準如下:

項目

權重

說明

教學內容

25

教學內容結構合理且具有創意

教學方法

25

教學資源與教學評量正確合宜

教學表現

25

教學語言生動準確且自然大方

教學過程

25

數學概念表達正確且活動得宜

七、決選(第二階段)教學演示相關事項

  1. 教學演示題目為初選階段所繳交之教案
  2. 決選演示次序於決選前經由電腦亂數抽籤決定
  3. 參賽者請自行準備教具
  4. 教案需自行準備3份紙本,並於報到時提供

八、獎勵方式:

比賽擇優獎勵如下:

(一)優等:2件、每件獎金3000元,每人獎狀1紙。

(二)甲等:2件、每件獎金2000元,每人獎狀1紙。

(三)佳作:2件、每件獎金500元,每人獎狀1紙。

(四)入選:若干件,每人獎狀1紙。

比賽得視件數或作品水準,由評審委員決議調整獲獎情形;以擇優錄取原則,名次和件數得從缺。

肆、審查方式

一、分為初選(第一階段)及決選(第二階段)。

二、初選(第一階段):錄取名單於108年2月22日(五)公布於「國立臺中教育大學數學學習領域中心」(網站http://mathcenter.ntcu.edu.tw/)。

三、決選(第二階段):現場發表決選,經書面初選進入現場發表決選之教案,每件發表時間暫定15分鐘(至多錄取12件,每件發表人員最多以4人為限)。

四、決選(第二階段)日期:預計108年3月30日(六) 辦理。

五、決選(第二階段)地點:國立臺中教育大學

伍、得獎名單公布

於決選後一週內公布名單。

陸、注意事項

一、參賽作品一律不退件,如有需要請自行備份留存。

二、參賽作品之教案中及光碟片上均不得出現作者之校名及作者姓名,違者取消參賽資格。

三、參賽作品可改編自本中心歷年研發示例,或自行開發與編製為主,屬未正式發表或未與出版社合作研發之作品。作品引用素材應注意智慧財產權相關規定,不得運用非經授權之圖片、文字資料等(若引用他人資料時需註明出處並徵得授權),作品若有違反著作權問題,相關法律責任由作者自行負責。

四、已參加其他公開競賽之得獎作品不得再次參賽,且每件參賽作品不得另行參加其他競賽,且必須遵守著作權相關之規定,若有違反情事,經評審會議確認屬實者或經有關機關處罰確定者,立即取消參賽資格。若該作品已得獎,追回獎勵。

五、本競賽簡章、相關表件、歷年教學活動設計參考範例及得獎名單等相關訊息,公布於「國立臺中教育大學數學學習領域中心」(網站http://mathcenter.ntc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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