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107年度幼教專班教學演示能力檢測(簡稱本檢測)係依「師資培育法」第24條及「教保服務人員條例」第9條規定所定之「幼兒園在職人員修習幼兒園教師師資職前教育課程辦法(簡稱本辦法)」辦理。107年度主辦單位為國立臺中教育大學。
二、本檢測報名簡章預定於107年7月5日公告於主辦單位網站,報名時間為107年8月1日至8月8日止,請轉知所屬幼兒園在職人員報名資訊,如有報名相關疑義,請洽詢國立臺中教育大學,聯絡電話:04-2218-3287或04-2218-3252。
三、依本辦法第8條第1項所定,報名本檢測應出具「最近七年內於立案之幼兒園、幼稚園或托兒所實際從事教學累計滿三年以上表現優良,並由服務單位出具證明文件」,爰請貴局(處)協助開立簡章附件3之「幼兒園在職人員教學表現優良證明表」,俾利在職人員報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