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學年度國立東華大學徠福公司師資培育獎助學金申請辦法
一、報名期限: 105年5月20日(五)至105年6月3日(五) 二、申請文件: 申請人應提出申請書(詳如附件,另應包含自傳、學生證影本一份、身分證影本、成績單正本一份、教育服務或教學經歷具體事蹟證明資料影本及本學期的課表等。) 三、審核程序: 1.初審:審查書面資料,擇優錄取15名,進行複審。 2.複審:由進入複審的申請者之中,錄取最優的前8名為正取,給予獎勵,另備取2名以備遞補。 四、獲獎權利義務敬請參閱附件,請自行下載附件,並於報名期限內送至師資培育中心地方教育輔導組(教育學院D331辦公室)。 五、如有任何疑問歡迎洽詢地方教育輔導組吳小姐,03-8632132,謝謝。 ![]() ![]() 瀏覽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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