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年度幼教專班教學演示能力檢測」報名資訊
一、本幼教專班教學演示能力檢測係依「師資培育法」第24條及「幼兒園在職人員修習幼兒園教師師資職前教育課程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規定辦理。 二、有關幼教專班教學演示能力檢測,本(106)年度由國立臺中教育大學擔任主辦學校,相關報名訊息及簡章預定於106年7月5日公告於主辦學校網站,報名時間為106年8月1日至8月8日止;如有報名相關疑義,請洽國立臺中教育大學詢問,聯絡電話04-2218-3287或04-2218-3252。 三、另有關報名簡章中應繳交之任教年資證明文件,依本辦法第8條第3項規定,應由服務單位報請其所在地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審核通過,爰請協助開立任教年資證明文件,並應包含其任教年資起迄時間、任職單位及職稱等項目。 ![]() 瀏覽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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