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師培中心-精緻師培】你想到國外教學觀摩嗎? 開放師資培育生申請海外實習囉!!
國立東華大學 101學年度師資培育生海外實習課程實施計畫辦法 一、依據:教育部師資培育大學精緻特色發展計畫─提昇師資生國際視野與研究知能辦理。 二、目的:配合教育部推動國際化學習環境及人才培育機制,活絡國際交流及文化體驗學習,整合資源促進師生專業成長及學習觀摩,強化師資生國際化之知能,並實施強化師資生基本研究知能課程,鼓勵師資生進行課程與教學或臨床教學等之研究,就任教職時能進行以研究證據為本教學之政策。 三、辦理單位:國立東華大學師資培育中心 四、海外實習日期暨行程:(暫定)
五、名額: (一)正取13名、備取2名。(暫定) (二)錄取名額由師資培育中心公告並通知申請學生。 (三)獲錄取學生若因故無法前往時,應於收到錄取通知3日內填具資格放棄聲明書,向師資培育中心申請撤銷,缺額依備取順序遞補。 六、申請資格及錄取順位: (一)申請資格: 1.基本條件: (1)本校在籍之師資培育學系(課程設計與潛能開發學系、教育行政與管理學系、體育與運動科學系、特殊教育學系、幼兒教育學系),以及修習中等教育學程與國小教育學程之學生。現在為卓越師資培育獎學金獲獎生或曾經參與過史懷哲精神教育服務計畫志工教師服務期滿獲得證明者。 (2)歷年學年學業平均成績GPA需達3.38(含)以上,且未有不及格科目者。 2. 加分條件: (1)通過英文檢定級數。 (2)曾參與師培中心辦理師資培育相關活動。 (3)自我介紹(包括為何想進行海外實習、對新加坡中小學教育的認識以及能進行實習的科目等)。 (二)申請方式:即日起至101年10月8日(星期一)下午17 時前,檢具下列資料向師資培育中心地方教育輔導組提出申請(逾時不予受理)。 1. 申請表乙份 2. 家長或監護人同意書乙份 3. 身分證及學生證正反面影本各乙份(學生證需貼已註冊本學期貼紙) 4. 歷年學業成績單正本乙份 5. 英文檢定通過證書影本乙份(無則免附) 6. 現為卓越師資培育獎學金獲獎生或史懷哲精神教育服務計畫志工教師服務證書影本乙份 7. 自我介紹(包括為何想進行海外實習、對新加坡教育的認識以及能進行實習的科目等) 8. 曾參與師培中心辦理師資培育相關活動證明資料影本(無則免附) 註1:資料不齊備不予受理,亦不接受補件。 註2:提出申請之各項文件,不予退還。 註3:上述第6項是否現為卓越師資培育獎學金獲獎生由師培中心認定。 (三)錄取方式: 若申請人數超過預計錄取人數時,依加分條件與歷年學業成績,擇優錄取。 七、海外實習費用: (一)公費:此次海外實習活動包含來、回機票、食宿及實習所需相關費用由計畫支應。 (二)自費:申辦護照及生活花費等請自行負擔。 八、行前培訓: 獲錄取學生將接受師培中心安排語言能力與文化素養提升之培訓課程,包含:(暫定) (一)多元文化、國際文化、國際教育系列等全英文工作坊,介紹台灣、新加坡、印尼、肯亞等國家,瞭解各國文化禮俗意涵,尊重與欣賞多元文化。教案撰寫訓練,為海外實習做準備。 (二) 留遊學系列講座活動,將邀請學長姐分享留遊學經驗與生活學習情形或邀請國內外大學教育領域教育工作者及各國在台教育機構蒞校演講。 (三) 參與本校國際學生學伴活動,成為本校中英語交換學生,協助國際學生適應校園生活,並從環境適應、分享生活經驗,甚至發展成為知心好友。 九、其他: (一) 獲錄取學生若無法配合本中心安排之行前培訓或配合意願不高,本中心有權撤消錄取資格,缺額依備取順序遞補。 (二)海外實習回國後,請於102年2月28日前繳交3,000字海外實習心得與實習報告乙份(包含相關文件如照片等)、海外教學實習問卷調查乙份,並於102年3月向全校師生進行實習心得報告與成果分享。 十、計畫聯絡人: 課程設計與潛能開發學系 劉唯玉教授 師資培育中心地方教育輔導組 邱珮婷小姐 03-8632649 / patty8426@mail.ndhu.edu.tw 瀏覽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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