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教育部補助師資培育之大學辦理學術研討會作業要點,請踴躍提出申請。
二、各師資培育之大學得依本要點提出計畫申請,除要點第3條所列之補助研討領域外,另為配合本部政策,鼓勵辦理媒體識讀、本土教育、性別平等教育、生命教育、人權及民主法治(包括修復式正義)教育、兒少保護、融合教育、AI數位學習及安全(包括交通安全)領域等教育議題之教學實務與學術研討會。 三、本次受理預定於109年7月至12月間辦理之學術研討會申請案,受理申請期間自2月1日至3月31日止。 四、補助經費採部分補助,每案補助金額最高以新臺幣30萬元為原則;另申請案若獲本要點或其他補助規定補助者,不得重複申請。 五、檢附作業要點1份。 瀏覽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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