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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東華大學師資培育中心
「教育之道無他,唯愛與榜樣而已。」── 福祿貝爾(Friedrich Froebel,1782-1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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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來文】重要!有關「應屆畢業生」申請以「暫准報名」方式報考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案

【教育部來文】108.4.12重要更新!有關「應屆畢業生」申請以「暫准報名」方式報考教師資格考試案

親愛的同學:

欲報名108年6月教師資格考試者,請留意!

依據教育部108年4月12日臺教師(二)字第1080053947號函釋,

凡報考教師資格考試同學要以「暫准報名」身份報考者,

一、「大學生部師資生」需要於「放榜前10日之前」取得「應屆畢業」資格

二、「碩/博士師資生」要具備「1.大學畢業證書+2.碩/博士學位畢業應修學分(不含論文學分)」。

「暫准報名考生」皆須於「考試放榜10日前」完成上揭要件後,由師資培育中心審核並報送應考人之「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


敬祝

順心

約貝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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