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來文】重要!有關「應屆畢業生」申請以「暫准報名」方式報考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案
【教育部來文】108.4.12重要更新!有關「應屆畢業生」申請以「暫准報名」方式報考教師資格考試案
親愛的同學:
欲報名108年6月教師資格考試者,請留意! 依據教育部108年4月12日臺教師(二)字第1080053947號函釋, 凡報考教師資格考試同學要以「暫准報名」身份報考者, 一、「大學生部師資生」需要於「放榜前10日之前」取得「應屆畢業」資格。 二、「碩/博士師資生」需要具備「1.大學畢業證書+2.碩/博士學位畢業應修學分(不含論文學分)」。 「暫准報名考生」皆須於「考試放榜10日前」完成上揭要件後,由師資培育中心審核並報送應考人之「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
順心
約貝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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