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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東華大學師資培育中心
「教育之道無他,唯愛與榜樣而已。」── 福祿貝爾(Friedrich Froebel,1782-1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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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公告】國立臺中教育大學師資培育之大學外語文領域教學研究中心小學臨床教學實踐徵件,歡迎教師踴躍參加。
一、為提昇我國小學教育外語師資之培育課程及推動夥伴學校協作機制等事項,徵求大學師資培育課程之英語文領域教師,進入國民小學教學現場進行外語實地教學,並輔導小學教師及師資生增強教材教法。
二、公告期間:即日起至108年3月15日(星期五)止。
三、申請資格:大學師資培育課程之英語文領域教師。
四、應徵程序:
(一)檢附以下資料:
1、國立臺中教育大學師資培育之大學外語文領域教學研究中心小學臨床教學實施補助申請表。
2、國立臺中教育大學師資培育之大學外語文領域教學研究中心小學臨床教學計畫表。
(二)凡符合徵件資格者,自即日起至108年3月15日(星期五)17:00止,逾期恕不受理,請以電子郵件將上述資料寄給本校英語學系蔡宇萱小姐(電子信箱:amy624tsai@mail.ntcu.edu.tw),並於信件主旨欄註明:申請小學臨床教學實踐。
(三)申請者經審查後,本中心將於108年3月22日(星期五)前,於本校英語學系之系網(網址:http://english.ntcu.edu.tw/main.php)公佈並個別通知審查結果。
(四)聯絡人及電話:本校英語學系蔡宇萱小姐,(04)2218-3463。
五、教師於實際教學實施後,應於108年9月30日(星期一)前完成結案並提出成果報告及錄影光碟,送至本校外語文領域教學研究中心。
六、經費補助:
(一)各項支出由申請人提出,並由本校請專家學者依臨床教學複雜度及需求核定。
(二)每件通過案之經費補助原則依據本中心108年度「師資培育之大學外語領域教學研究中心(小學組)計畫」及「國立臺中教育大學師資培育之大學外語文領域教學研究中心小學臨床教學實施補助辦法」辦理,核定補助金額最高新臺幣4萬元。
(三)各項費用支給標準依據「教育部補助及委辦計畫經費編列基準表」辦理。
七、其他要項:
(一)臨床教學實際教學之實施至多為1學期;擔任國民小學臨床教學1節(40分鐘)按1小時計算。
(二)臨床教學之教師應確實擔任教學工作,不得請他人代理課程。
(三)擔任臨床教學期間,應遵守本中心與夥伴學校之各項規定。違反上述規定者經夥伴學校向本中心提出異議後,經審核通過,得終止臨床教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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