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師培-小特幼實習】107年度自覓教育實習機構說明會107.09.27(四)10-12時
親愛的同學:
提醒您,若您預計參加「108-1或108-2學期」之教育實習課程,
請務必參加「107年度自覓教育實習機構說明會」喔!
★小提醒:「自覓教育實習機構說明會」於每年9月辦理下一學年度之教育實習課程,1年僅辦理1次,若錯過本次申請期程,便必須至隔年方能申請實習喔!
若您已修讀完畢或即將完成【國民小學教育學程、幼兒園學程、特殊教育學校(班)學程】者,
預計參加「108-1或108-2學期」之教育實習課程,
敬請您於當日參加本說明會,聽取未來半年實習如何自覓教育實習機構及實習相關事宜等重要訊息(實習資格請參考下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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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實習資格判定】
(一)參加108-1實習(實習期間:108.8.1-109.1.31)
1.大學部學生:預計108年7月底前「取得大學畢業證書」及「取得國小、幼兒園、或特教學程學分證明書」者。
2.碩士生(或博士生):預計108年7月底前「經論文指導教授及系所同意」及「取得國民小學師資類科教育專業課程學分證明書」者。
(二)參加108-2實習(實習期間:109.2.1-109.7.31)
1.大學部學生:預計109年1月底前「取得大學畢業證書」及「取得國小、幼兒園、或特教學程學分證明書」者。
2.碩士生(或博士生):預計109年1月底前「經論文指導教授及系所同意」及「取得國民小學師資類科教育專業課程學分證明書」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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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參與人數調查方式】
1.「師培學系」之大四學生(幼教、特教、課程、體育、教行):
ü視為正式課程,請務必出席本說明會。並推舉2名「實習代表」協助未來大五實習之相關事宜。
ü「實習代表」敬請於107/9/14前提供以下個人資料至吳約貝小姐Email:
athena7599@gms.ndhu.edu.tw
(為感謝實習代表的協助,將於每學期給予小功1支喔!)
2.「學程專班」師資生 (如105國小甲、乙班) 或 「非應屆生」
ü碩士生及博士生需「經論文指導教授及系所同意」方可實習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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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非應屆生(已畢業)參加辦法】
★注意事項:
1.若無法出席「自覓教育實習機構說明會」,敬請於師資培育中心國小教育實習組網頁下載手冊電子檔,以及觀看自覓教育實習機構說明會影片。
2.領取「申請教育實習課程公函」及「教育實習課程同意書(一式三聯)」(每人限領1份)郵寄方式:
(一)來信信封格式:
1.一般信件大小
2.請於「收件人」填上國立東華大學師資培育中心國小教育實習組吳約貝收(974花蓮縣壽豐鄉志學村大學路2段1號)
3.請於「寄件人」填上本人的姓名、地址,並備註「索取自覓資料」字樣
(二)回郵信封格式:
1.請貼足郵資44元。
2.請於「收件人」填上本人的姓名、地址
3.請於「寄件人」填上國立東華大學師資培育中心(974花蓮縣壽豐鄉志學村大學路2段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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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有任何問題,敬請與國小教育實習組聯繫*
國小教育實習組聯絡方式如下:
承辦人:吳約貝小姐
聯絡電話:03-890-6641
E-mail:athena7599@gms.ndhu.edu.tw
國小教育實習組敬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