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年度文化部本土語言創作及應用補助作業要點」申請,鼓勵踴躍申請。
二、該部為補助投入本土語言創作及應用,特訂定旨揭補助要點,受理期程為107年3月21日至4月20日止,計畫執行期程自補助核定日至107年11月30日止,期提升本土語言文化內容產製,以促進語言環境多樣性發展。 三、檢送「文化部本土語言創作及應用補助作業要點」及該部來函影本各1份,請意者於期限內逕上該部獎補助資訊網線上申請(https://grants.moc.gov.tw/Web/PointDetail.jsp?Key=35&PY=2018&PT=2414)。 瀏覽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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