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大學師資培育中心誠徵專任教師徵才公告
一、 聘用單位:國立臺灣大學師資培育中心 二、 職稱:專任助理教授(含)以上;名額1 名 三、 應徵收件日期:即日起至 2018 年 2 月 5 日下午5 時前寄達 四、 預定起聘日期:2018 年 8 月 1 日或 2019 年 2 月 1 日 五、 資格說明: 師資培育法於 2017 年鬆綁後,將打破現有教育學程課程和 學分之限制,各師培大學可自行調整與創設課程以發揮特色。 配合此一鬆綁契機,本中心徵求能教授「未來中學教師對於教 育之基本知識與能力」(包含教育思想、教育理念、教育的社會 與文化脈絡、課程教學與評量、班級經營與學生輔導等)相關 課程並能結合理論與實務之師資。申請者需具教育相關博士學 位,並有相關研究著作,個人研究領域專長不拘。 六、 工作項目:教學、研究、服務 七、 工作待遇及福利:依國立臺灣大學規定 八、 地點:臺北市羅斯福路四段一號,本校師資培育中心 九、 應檢具資料: (一) 自傳及履歷表(內含歷年著作目錄) (二) 研究著作: 1. 個人研究領域、成果和未來研究方向說明。 2. 近 5 年內(2013 年 8 月 1 日(含)以後出版)之代表著 作 1-3 篇 3. 近 7 年內(2011 年 8 月 1 日(含)以後出版)之參考著 作 (三) 授課計畫:含兩門指定課程及一門自訂課程之課程大綱。三 門課程如下: 1. 主授課程:【教育理念】(內容包含教育思想、教育的社會 與文化脈絡) 2. 輔授課程:【課程教學與評量】或【班級經營與學生輔導】 擇一 3. 自訂課程 (四) 研究所成績單(應徵助理教授者)、學位證書影本(若持外國 學歷者,需檢附本國駐外單位簽證之文件)、目前職務之相 關證明 (五) 推薦函 3 封 十、 資料寄送:以下資料應於2018 年2 月5 日下午5 時前寄達 (一) 第九點第(一)至(四)項資料紙本1 式2 份,請寄10617 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四段一號,國立臺灣大學共同教育中 心(博雅502)楊慧芳小姐,並請於信封註明【師資培育中 心專任教師應徵資料】 (二) 履歷表、代表著作及參考著作抽印本之電子檔資料請寄: lcsun@ntu.edu.tw (三) 推薦函請推薦者於截止日前將電子檔(Word 或 PDF 檔) 直接寄達lcsun@ntu.edu.tw 十一、 本案聯絡人:臺大師資培育中心孫小姐 電話:02-33665715,E-mail: lcsun@ntu.edu.tw 瀏覽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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