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學年度國民小學數學領域教學演示競賽活動簡章
壹、目的
一、為強化職前教師對於數學學習領域之教學知能,確保能將教學理念轉化為實踐能力,藉此提升課堂教學品質,促進教師專業發展。期以競賽方式帶動師資培訓、教材研究及實務教學,俾使攸關國民基本教育之教學知能得向上提升。
二、透過辦理甄選及發表會活動,將優良教學活動設計,互相分享以提升數學教學專業成長。
貳、辦理單位
一、主辦單位:國立臺中教育大學數學學習領域教學中心、台灣數學教育學會
二、協辦單位:國立臺中教育大學數學教育學系、國立臺中教育大學師資培育暨就業輔導處
參、 活動說明
一、報名對象:師資培育大學及一般大學之國民小學師資生、學程生及當年度具有國小師資培育實習生資格者。
l 初選(第一階段)需繳交教學影片15分鐘及教案書面資料(一節課40分鐘),教案書面資料不超過20頁,超過會酌以扣分。共錄取6件參加決選。
l 參賽者可利用實習期間之教學觀摩影片,作為初選(第一階段)之教案影片,教案內容需依照本簡章之格式。
l 決選(第二階段)需進行現場教學演示12分鐘。
l 擇優錄取、名次得從缺。
l 每件作品至多4人合作參加。
二、初選(第一階段)收件日期:即日起至107年3月23日(五)(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三、初選(第一階段)收件地點:親送或郵寄至「40306臺中市西區民生路140號 國立臺中教育大學 數學教育學系 蔡怡洵專任助理收」(信封敬請註明「數學教案競賽活動稿件」)。聯絡人:蔡怡洵、聯絡電話:04-22183598、e-mail:yihsun@mail.ntcu.edu.tw
四、相關表單下載點:自即日起請上「教育部國民小學數學學習領域教學研究中心平台」(網站http://laes.ntcu.edu.tw/index.aspx?sid=4)下載。
五、初選(第一階段)繳件內容(需含以下一至七項目):
(一)報名表:如附件1
(二)封面:如附件2
(三)形式審查表:如附件3
(四)教案書面資料:如附件4,請以長尾夾或迴紋針固定後一式三份放入信封。
(五)光碟片:繳交三份,每份須包含以下內容
1. 教案書面資料word與pdf檔
2. 教學影片15分鐘
(註:影片格式以電腦可播放的格式(avi,wmv,mov等)之DVD光碟為準)
(六)授權暨承諾書:如附件5。簽名處請作者親自簽章,勿用電腦繕打。
(七)注意事項:作品內容以自行開發與編製為主,均屬未正式發表或未與出版社合作研發之作品,不得運用非經授權之圖片、文字資料等(若引用他人資料時需註明出處並徵得授權),作品若涉及著作權問題,作者自行負責。
六、評選標準:分為初選、決選兩階段評選
初選(第一階段):書面初選,教學單元主題自選,教學內容設計為「該單元內之一節課為詳案」。
教案書面資料審查標準如下:
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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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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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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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目標明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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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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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確掌握教學目標與能力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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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設計適切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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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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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切掌握核心概念與教學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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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策略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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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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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運用教學策略且重視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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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評量多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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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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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確規劃多元評量及評量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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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選(第二階段):現場發表決選,於107年5月19日(六)辦理現場發表決選。
教學演示評比標準如下:
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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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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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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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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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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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內容結構合理且具有創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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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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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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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資源與教學評量正確合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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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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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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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語言生動準確且自然大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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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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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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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學概念表達正確且活動得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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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決選(第二階段)教學演示相關事項
(一)教學演示題目為初選階段所繳交之教案
(二)決選當日經由抽籤決定演示次序
(三)參賽者請自行準備教具
(四)教案需自行準備3份紙本,並於報到時提供
八、獎勵方式:
比賽擇優獎勵如下:
(一)第一名:1件、獎金3,000元,每人獎狀1紙。
(二)第二名:1件、獎金2,000元,每人獎狀1紙。
(三)第三名:1件、獎金1,000元,每人獎狀1紙。
(四)佳作:3件、獎金500元,每人獎狀1紙。
(五)入選:若干件,每人獎狀1紙。
比賽得視件數或作品水準,由評審委員決議調整獲獎情形,如無優秀件數,擇優錄取、名次得從缺。
肆、審查方式
一、分為初選(第一階段)及決選(第二階段)。
二、初選(第一階段):錄取名單於107年4月20日(五)公布於「教育部國民小學數學學習領域教學研究中心平台」(網站http://laes.ntcu.edu.tw/index.aspx?sid=4)。
三、決選(第二階段):現場發表決選,經書面初選進入現場發表決選之教案,每件發表時間暫定12分鐘(至多錄取12件,每件發表人員最多以4人為限)。
四、決選(第二階段)日期:預計107年5月19日(六) 辦理。
五、決選(第二階段)地點:國立臺中教育大學。
伍、得獎名單公布
於決選後一週內公布名單,前三名得獎者,本單位可進行相關推廣及宣傳活動。
陸、注意事項
一、參賽作品一律不退件,如有需要請自行備份留存。
二、參賽作品之教案中及光碟片上均不得出現作者之校名及作者姓名,違者取消參賽資格。
三、參賽作品限以改編自本中心歷年研發示例,或以自行開發與編製為主,屬未正式發表或未與出版社合作研發之作品。作品引用素材應注意智慧財產權相關規定,不得運用非經授權之圖片、文字資料等(若引用他人資料時需註明出處並徵得授權),作品若有違反著作權問題,相關法律責任由作者自行負責。
四、已參加其他公開競賽之得獎作品不得再次參賽,且每件參賽作品不得另行參加其他競賽,且必須遵守著作權相關之規定,若有違反情事,經評審會議確認屬實者或經有關機關處罰確定者,立即取消參賽資格。若該作品已得獎,追回獎勵。
五、本競賽簡章、相關表件、歷年教學活動設計參考範例及得獎名單等相關訊息,公布於「教育部國民小學數學學習領域教學研究中心平台」(網站http://laes.ntcu.edu.tw/index.aspx?sid=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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