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師資培育中心徵聘職務代理人(106年9月起)
一、職缺單位:師資培育中心 二、職稱:約僱助理(職務代理人) 三、名額:壹名 四、代理期間:本中心辦事員申請育嬰假(預計106年9月初)起至留職停薪結束;如留職停薪人員提前銷假上班,則代理期間配合提前至原職人員復職之前一日止,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五、應徵資格: 1.獲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專科以上學位,大學以上畢業者尤佳。(今年確定畢業者,學士畢業證書需切結於三個月內補齊) 2.熟悉具一般文書處理(Word, Excel ..) 及公文寫作能力。 3.善於溝通協調。 4.具行政工作經驗及網頁設計能力者,以及地方教育輔導計畫執行經驗者優先考量。 5.身心障礙者優先考量。 六、工作內容與待遇: 1.地方教育輔導業務。 2.公費生相關業務。 3.會計帳務處理。 4.協助舉辦地方教育輔導各項活動及會議。 5.單位財產管理。 6.臨時交辦事項。 7.薪資為26,642元,享勞健保。 七、應徵資料: 1.意者請備齊「履歷表」(含自傳及生涯規劃)、「學歷證件影本」,於106年8月17日(四)前寄達或親送本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97401花蓮縣壽豐鄉志學村大學路二段一號【國立東華大學師資培育中心 啟】,請註明「應徵約僱助理」字樣。 ※書面審查通過者,另行以電話通知面試,不合者恕不另行通知或退件,亦不函復通知。 ※聯絡人:莊小姐。電話: 03-8632648。 瀏覽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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