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106學年度公立幼兒園園長第2次遴選
(二)報名方式:備妥報名文件,於報名時間截止前親自或委託專人送達本局幼兒教育科(地址: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4樓),並註記報名「桃園市106學年度公立幼兒園園長第2次遴選」之字樣。 (三)資格審查:幼兒園園長候選人於106年7月10日(星期一)繳交報名相關文件後,進行資格審查,另於106年7月10日(星期一)下午10時前於本局幼兒教育科最新消息(網址:http://www.tyc.edu.tw/pes/)公告進入審議程序之候選人名單與序號。 (四)審議時間:106年7月11日(星期二)下午2時起。每位候選人審議時間30分鐘,其中口頭報告10分鐘、答詢20分鐘。 (五)遴選結果將於審議程序結束後公告於本局網站(網址:http://www.tyc.edu.tw/)。 詳情請見遴選簡章。 瀏覽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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