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師培-小特幼實習】「教育部補助清寒實習學生助學金」即日起開放106-1實習學生申請
【師培-小特幼實習】「教育部補助清寒實習學生助學金」即日起開放106-1實習學生申請
教育部補助清寒實習學生助學金申請規定 一、 補助依據:教育部補助師資培育之大學落實教育實習輔導工作實施要點(下載法規:https://goo.gl/Y39aum)。 二、 補助對象: 106學年度第一學期實習學生(實習期間106.8.1-107.1.31),並且符合戶籍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審核認定之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規定。 三、 補助期程:實習期間106.8.1-107.1.31。 四、 補助基準: (一) 106學年度第一學期實習學生。 (二) 申請時符合戶籍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審核認定之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規定 (三) 每人每月補助新臺幣一萬元,至多支領六個月。 五、 補助限制: (一) 受補助者,以補助一次為限,不得重複申請補助。 (二) 實習當月份請假超過十日者,該月份不予補助。 (三) 中止實習者,應停止補助。但其重新申請實習後,得申請未曾受領補助之月份。 (四) 延長實習之月份,不予補助。 六、 申請方式: (一) 申請期限:即日起至106年6月15日 下午4時 截止。 (二) 申請表單(紙本):填寫申請書及備妥相關證明文件(如附件),於106年6月15日 下午4時前親送或郵寄至師資培育中心國小教育實習組。 (三) 申請表單(電子檔):請於106年6月15日 下午4時前至以下網址填寫申請電子檔,俾利建檔。 七、 申請審核結果將另行E-mail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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